圖錄號: 150
估價RMB: 500,000-800,000
成交價RMB: 690,000(含傭金)
法若真(1613~1696)?行書 五言詩
綾本?立軸
識文:天盡九江水,鳥晴萬戶霞。修魚高白雪,澄曲艷丹砂。靈谷山多橘,秦人峰戴花。荊蓁生甲外,雞犬失仙家。望闕蠲租隱,陳書歸雁斜。朝廷從所請,何地不桑麻。
款識:法若真。
鈐?。悍ㄈ粽嬗。ò祝?黃石氏(朱)
詩文著錄:法若真《黃山詩留》卷四,清康熙刻本。
FA RUOZHEN?FIVE-CHARACTER POEM IN RUNNING SCRIPT
Ink on satin, hanging scroll
Literature (poem):Huang Shan Shi Liu, vol.4, block-printed in the Kangxi period of Qing Dynasty
182×47.5cm
RMB:500,000-800,000
作者簡介:法若真(1613~1696),字漢儒,號黃山,亦號黃石、黃山衲、小珠山人、黃山真衲、黃山逸史,山東膠州(今膠縣)人。順治二年以五經(jīng)特賜中式,授中書舍人。順治三年進士,改庶吉士,官至安徽布政使。康熙十八年舉博學鴻詞。工詩古文、善書畫。畫山水有高雅之靈氣,偶然涉筆,瀟灑拔俗,自成一格。書法魏晉而有士氣,精擎窠大書,行草運筆靈動。
西泠拍賣網(wǎng)上刊載的所有內(nèi)容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報導、圖片、聲音、錄像、圖表、標志、標識、廣告、商標、商號、域名、軟件、程序、版面設計、專欄目錄與名稱、內(nèi)容分類標準以及為注冊用戶提供的任何或所有信息,均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》及適用之國際公約中有關著作權、商標權、專利權及/或其它財產(chǎn)所有權法律的保護,為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及/或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。
未經(jīng)西泠拍賣網(wǎng)的明確書面特別授權,任何人不得變更、發(fā)行、播送、轉載、復制、重制、改動、散布、表演、展示或利用西泠拍賣網(wǎng)的局部或全部的內(nèi)容或服務或在非西泠拍賣網(wǎng)所屬的服務器上作鏡像,否則以侵權論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特別地,本網(wǎng)站所使用的所有軟件歸屬西泠印社拍賣有限公司所有, 受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及國際版權公約法律保護。除經(jīng)本網(wǎng)站特別說明用作銷售或免費下載、使用等目的外,任何其他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復制、修改、經(jīng)銷、轉儲、發(fā)表、展示演示以及反向工程均是嚴格禁止的。否則,本網(wǎng)站將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》及相關法律追究經(jīng)濟賠償和其它侵權法律責任。
任何使用者將西泠拍賣網(wǎng)展示的拍品圖品及其衍生品用于非商業(yè)用途、非盈利、非廣告目的而純作個人消費時和用于商業(yè)、盈利、廣告性目的時,需征得西泠拍賣網(wǎng)及/或相關權利人的書面特別授權。應遵守著作權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(guī)定,不得侵犯西泠拍賣網(wǎng)及/或相關權利人的權利。